润滑油MSDS货物运输鉴定报告办理
产品名称 | : | 润滑油 |
编制 | : | MonicaFan |
第1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
产品名称: | 润滑油 |
化学名称: | / |
产品用途: | 可用于低温冷源和超导技术。也可用作高真空装置、原子核反应堆、宇宙飞船等的检漏剂及镁、锆、铝、钛等金属焊接的保护气。在火箭、宇宙飞船中用作输送液氢、液氧等液体推进剂的加压气体。还用作原子反应堆的清洗剂、气体色谱分析的载气、气球充气、电弧焊用保护气、潜水用混合气和气体温度计的填充气。 |
第 2部分 –危险性概述 |
危险分类: | 皮肤过敏 - 类别 1。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类别2A。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 类别 2。 急性水生毒性 - 类别 3。 慢性水生毒性 - 类别 3。 |
GHS标签要素 | |
象形图: | |
信号词: | 警告。 |
物理化学危险: | 根据现有信息无需进行分类。 |
健康危害: | |
皮肤过敏: | 类别1, 可能引起皮肤过敏性反应。 |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 类别2A, 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 |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 类别2,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引起器官损害。 |
环境危害: | |
急性水生毒性: | 类别3, 对水生生物有害。 |
慢性水生毒性: | 类别3,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且有长期持续影响。 |
危险性说明: | 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 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损害(血液)器官。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
防范说明: | 预防措施: 不要吸入粉尘/ 烟/ 气体/ 烟雾/ 蒸气/ 喷雾。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 事故响应: 如皮肤沾染:用水充分清洗。 如感觉不适,须求医/就诊。 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 脱掉沾污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废弃处置: 将内装物/容器送到批准的废物处理厂处理。 |
其他危害: | 无资料。 |
第3部分 - 成分 /组成信息 |
CAS号 | 成分 | 含量 |
9003-13-8 | 聚丙二醇单丁基醚ANTIFOAM PE-L | >97.0% |
131059-47-7 | N-苯基-a-萘胺 | >1.0-<=2.4% |
第4部分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立用肥皂和大量的水进行清洗,将材料从皮肤上清除。冲洗过程中,脱掉受污染衣物和鞋子。如果有持续性的刺激症状,请寻求医治。衣物使用前要洗净。丢弃那些无法去除污染的物品,包括皮革制品例如鞋、皮带及手表带。 |
眼睛接触: | 用水彻底冲洗眼睛数分钟。若配戴隐形眼镜,冲洗 1-2分钟后摘下,并继续冲洗数分钟。如果眼部出现不适症状,请咨询医生,zui好咨询眼科医生。 |
食入: | 不需要进行医疗急救处理。 |
吸入: | 将人员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出现症状,请咨询医生。 |
zui重要的症状和健康影响: | 除了急救措施所描述的信息(上述)和需要立即医疗关注和特殊处理的指示(下述)外,任何其他的重要症状和影响都记录在第十一节:毒理学信息。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没有特定的解毒药物。对暴露后的治疗,应着力于控制患者的临床症状和指征。 |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 参与急救者应该注意自身防护,使用推荐的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手套,防飞溅保护)。如存在接触的可能性,请参见第八节中特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
第5部分 - 消防措施 |
适合的灭火剂: | 水雾或细小喷雾。 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泡沫。优先选用抗醇型泡沫(ATC 型)。普通用途的合成泡沫(包括 AFFF型)或者蛋白质泡沫可能有作用,作用相对较小。 |
不适合的灭火剂: | 请勿使用直接水流。 会使火势蔓延。 |
物质或混合物引起的特殊危害: | 有害燃烧产物: 燃烧时,产生的烟雾中可能含有原物料以及有毒和/或刺激性的各种成分构成的燃烧产物。燃烧产物可能包括但并不jin限于: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燃烧品可能包括痕量物质: 氧化氮。 非正常火灾和爆炸危害: 容器可能会因火灾产生的气体而破裂。将水流直接加入热液体中会产生剧烈的蒸气或喷出物。 |
消防员建议: | 消防程序: 疏散人员远离火场。隔离火场并禁止不必要的人进入。喷水冷却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和被火侵袭的地带,直到火焰熄灭且已解除燃烧的危险。灭火时,要站在保护区域内或保持安全距离。考虑使用无人操作的软管支架或监控喷嘴灭火。一旦在通风安全装置或受污染的容器处响起警报,立即从该区域撤离所有的人员。 请勿使用直接水流。可能会导致火势蔓延。在无危险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将容器移离火区。 可以用水冲洗的方式定向引流燃烧液体以保护工作人员,并将财产损失降低到zui小程度。 消防人员的特殊保护装备: 穿戴正压、自供式空气呼吸装置和消防服(包括消防头盔、消防外套、消防长裤、消防靴子和消防手套)。如果无保护装备或者没有使用保护装备,请在安全区域内或保持安全距离灭火。 |
第6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 |
个人防护措施,防护用具,紧急措施: | 使用合适的安全设备。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考第 8节,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请参考第 7 节-“处理”,了解其它预防措施。 |
环境防范措 施 : | 材料会漂浮于水面。防止其流入土壤、沟渠、下水道、排水沟和/或地下水系。见第 12 节,生态学信息。 |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 尽可能收集溢出物质。 用适宜并贴有标签的容器收集。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见第 13 节,废弃处置。 |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
处理: | 避免与皮肤长期或反复接触。 操作后彻底清洗。 请参见第 8 节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请勿在该产品制剂中使用任何亚硝酸钠或亚硝化试剂,可能会形成可疑性致癌物亚硝胺。当溢出的有机材料遇到热纤维隔热材料时,可能会降低其自燃温度从而引发自燃。 |
储存: | 保存在以下材料中: 316 不锈钢。 碳钢。 玻璃内衬贮罐。 聚丙烯。聚乙烯-内衬容器。 不锈钢。 聚四氟乙烯。 材料可软化、粘带起某些涂料和表面涂层。 开启之后,尽快使用。请储存于原装未打开过的容器中。 超过推荐保存期限而未开封的材料容器在使用前应依照销售规格重新检验。有关本产品储存和处理的更多信息,可致电获取。 |
保存限期: | 自生产之日起24 个月。 |
第8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
职业限值: | 无。 |
工程控制: | 采取局部排风或其它工程控制手段来保持空气中的浓度在规定的暴露限值以下。如果没有现行的暴露限值或规定值可供参考,对于大多数操作情况而言,常规的通风条件即能满足要求。某些操作可能需要局部排气通风。 |
个人防护设备 | |
一般防护和卫生措施: | 一般性的防护和卫生要求:远离食物。当工作时不要吃东西、喝水或吸烟。工作完成后,注意洗手。 |
呼吸防护: | 当有可能超过暴露限值要求或规定值时,应当穿戴呼吸保护装置。如没有适用的暴露限值或规定值,当出现不良反应如呼吸刺激或感觉不适,或者经风险评估证明有危害存在时,都应当穿戴呼吸保护装置。多数情况下无须呼吸保护;如果感到不适时须使用经认可的空气净化呼吸器。 下面列出的是有效的空气净化呼吸器类型: 有机蒸气净化器。 |
眼睛防护: | 使用带有侧面防护的安全眼镜。 |
皮肤及身体防护: | 使用适合此物质的化学耐受性防护服。根据操作仸务选择特定工具,如面罩、靴子、围裙或整套衣服。 |
手部防护: | 使用适合此物料的化学防护手套。 shou选的手套防护材料包括:丁基橡胶。 乙基乙烯醇复合材料((“EVAL”)。 合适的手套防护材料包括: 氯丁橡胶。 天然橡胶(“橡胶”)。 聚氯乙烯("PVC" 或"乙烯基")。 din腈/聚丁橡胶 ("nitrile" or "NBR"). 注意:为了特别的应用和使用时期在工作场所中选择特定的手套时,应考虑所有与工作场所相关的因素,但不限于此,例如:可能要处理的其他化学品、物理要求(割/刺的保护性、操作灵活、热的防护)、身体对手套材料可能的反应以及手套供应商提供的使用说明及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