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中心办理标准
结构检查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结构检查情况主要阐述房屋的结构体系、结构平面布置、构件材料、构件尺寸以及房屋的损坏情况,损坏情况应按照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三部分依次阐述;
b)对于未开挖检查地基基础的房屋,不应直接描述地基基础的损坏情况(如老化、潮湿、断裂等);对于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迹象的房屋,应准确描述房屋上部结构垂直度(倾斜度)的测量位置;
c) 上部承重结构的损坏描述应明确损坏的构件类型、损坏部位及具体损坏形态;
d)裂缝描述宜用平面分布图、裂缝展开图等图示方法,若用文字表述应包括裂缝的形态(水平、竖直或斜向裂缝)、长度及宽度;长度单位应为m,宽度单位应为mm;
e) 典型的损坏现象宜用图示或附照;
f)房屋各组成部分损坏情况的描述用词应规范、准确,避免使用地方俗语(如“批荡”、“煽灰”等,应使用“抹灰层”、“找平层”或“面层”)。
1.3.2结构检测情况
1.3.2.1建筑物垂直度(倾斜)
建筑物垂直度(倾斜)的表述应注意:
a)根据建筑物整体倾斜和构件局部倾斜对鉴定结论分析的影响区别,宜优先描述测量结果能反映建筑物整体倾斜情况的测点信息;
b) 对于建筑物整体倾斜,鉴定报告应在同一方向上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c) 对于构件局部倾斜,上下测点高差的描述应取构件高度;对于墙体构件,鉴定报告应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d) 测量结果宜用图示,应注明测量方法、测点位置、测量高差、倾斜值、倾斜方向及倾斜率。对测量结果应有分析结论;
e) 测量高度单位应为m,倾斜值单位应为mm。
1.3.2.2材料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砖强度、砌筑砂浆强度)
材料强度的表述应注意:
a)检测结果宜列表,列表如超过一页宜作为附件,且列表中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类型或代号、构件检测位置(楼层号、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列出设计值对比。常用的材料强度检测表格示例参见附录B;
b) 对检测结果宜进行批量推定和分析,以便确定计算时的强度取值,检测结果单位应为MPa;
c)检测构件代号宜使用“楼层号+构件类型+编号”,如首层编号1的柱,用“1Z1”,二层编号2的梁,用“2L2”,三层编号3的板,用“3B3”,四层编号4的墙,用“4Q4”等。
1.3.2.3钢筋配置情况
钢筋配置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检测结果宜列表,且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和钢筋类型、构件检测位置(楼层、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列出设计值对比;
b) 应区分光圆钢筋和带肋钢筋的符号如:A、B;
c) 柱纵向钢筋检测结果应区分柱截面的短边和长边方向,不应只列出全截面钢筋;
d)对检测结果宜进行分析,有图纸资料的应说明与图纸是否相符;无图纸资料的若需与设计规范的小配筋率等构造要求对比时,所选规范应为房屋建造时适用的规范。